2)第三章_打火机与公主裙·长明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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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别喝了。”朱韵说。

  任迪反应有点慢,朱韵直接过去拿走酒瓶。任迪身上酒味很重,应该昨晚就喝了不少,她一双微醺的眼睛看着朱韵,大概是朱韵的神色过于严肃,她忍不住后退了半步。

  朱韵无奈。

  她想起之前,她出国刚两年的时候,奶奶八十大寿,她回国庆祝。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,演出不断,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。

  当日任迪很累,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,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,她们并排躺在床上,谁都睡不着。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,任迪笑了。

  “你喜欢这首歌?”

  “喜欢啊。”

  “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?”

  “知道啊。”

  任迪扭过头看她。

 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,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,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,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。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。

 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,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。那酒店很高级,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,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。

  那次见面,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,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。

  “是金城么?”朱韵试着问。

 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。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“小妞儿”的人,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。时代变得很快,不知从何时起,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。

 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,脸色冷淡,没了酒,她便点了支烟。

 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,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。任迪很傲,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,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,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。

  “你们也六年了吧。”朱韵算了算,“挺久了。”

  任迪抽着烟,不带任何情绪地说:“人是会变的。”她笑着问朱韵,“你说这世上不能‘同甘’的人多,还是不能‘共苦’的人多?”

  “都很多。一直过得好,忽然不好了就会出问题。如果一直过得很苦,忽然变好了也容易出问题。”

  “没错。”任迪轻描淡写地一笑。“任何感情都扛不住时间和变化。”

  “总之,不管发生什么,你都不要太上火,看开点。”朱韵说。

  “哟,现在都轮到你来开导我了?”任迪把烟直接捻灭在桌子上,扯了扯嘴角。“你管好你自己得了。”

  “想开点。”

  “你怎么跟一老太太似的。”任迪忍不住道,“你以前不这样啊,现在怎么越来越往付一卓发展了。”

  朱韵:“你别骂人啊。”

  如果说这些年朱韵的“老朋友”里,谁过得最好,恐怕只有付一卓了。

  六年下来,这位拉丁巨人不出意料还是没有固定舞伴,但他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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