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072章 高级大律师黄伟灿_万历四十八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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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10厘米,按照我国管制刀具的标准,未及15厘米的刀具,不属于管制刀具一类,而我在卷宗分析上看到,警察局将此凶器定为管制刀具,这种明显的纰漏都能出现,本人不知道检察院在审理卷宗之时有没有仔细审查这一条;

  第二,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给我方定罪,本人认为定罪方式不合规矩,本案的发生因素,是受害人甲抢走徐宏的儿子为起因,被害人乙出面阻止,被害人丙从甲的手里抱走孩子,最终致使三人毙命;即便检察院定罪,也只能以过失杀人罪定罪,按照案情的实际情况,本人认为徐宏罪不至死;

  第三,徐宏的认罪书有很大的问题...”

  黄伟灿拿起卷宗,当中一页便是徐宏的认罪书,只见他举着认罪书道:“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员,大明律·刑法第一卷第一章第1条内容,公正

  第1条第25款明文规定,取证的司法公正性...”

  此言一出,主审法官明显迟疑了一下,卷宗他不是没有看过,这个案子有官方压力,若是在这上面出错,他难辞其咎。

  黄伟灿再道:“我的当事人,证词前后不一,其中第一次做有罪供诉,是在事发之后的两个小时,地点,在南京南内城分局之内,当时参与审讯的警察,是两名辅警,按照审讯程序,嫌疑人在做有罪供述之时,当事警察必须是有警长一级的正式警员参与;

  第二次有罪供述,是在南外城,也就是江宁县辖区内,地点,江宁警察局;

  按照第25款条文规定,凡嫌疑人所做有罪供述,必须是在辖区看守所内,而且根据刑法修正案第135条所规定,自2020年开始,凡对嫌疑人所做任何审讯,包括有罪供述,必须有视频实时记录;

  我在翻看卷宗之后发现,以上我所罗列的条文,警察局那边都没有给出详细解释,唯一的一条视频,还是徐宏在南内城分局审讯室内的视频,视频当中只有两名辅警,而在江宁警察局内审讯视频则没有,完全是文字叙述;

  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员,诸位都是法律系出身,律法比我还要清楚,这种情况下,警察那边的操作,包括检察院审查那边,称之为‘程序违法’

  我们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直播,或者是有什么外部压力,在不到24小时内出现的两次证词,可以被称为程序违法,按照律法,凡程序违法,所做所有证词证言,统统无效...”

  宋伯贤大为震惊,他第一次听说‘程序违法’这个词,还第一次了解到在法庭上可以用程序违法驳回有罪供述的。

  此刻,宋伯贤看黄伟灿是觉得此人满身充满正道的光芒。

  主审法官眉头紧皱,他不停的翻看卷宗,而且宋伯贤明显发现,这个法官大人脸色铁青。

  “咳咳...”第一陪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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