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二章_故城雪重之荆棘满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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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鸿文则拿起他撂下的笔仔细端详,这笔不是他们惯用的毛笔,比毛笔要短些,笔身通黑,靠近两端的地方有金色螺旋花纹的圆环做装饰,笔尖是金属的,泛着光泽很是好看。①林鸿文尝试用它写了几个字,奇奇怪怪的。林鸿文仍不死心,一字一字地写了下去,一直写到徐卿之回来,见他像拿毛笔一样地拿着那支笔,忍不住乐了出来。

  林鸿文被他乐得手一哆嗦,笔差点没掉了。徐卿之走过去站在他后面,弯着腰把笔以一个倾斜的角度放进他手里,调整了一下他的拇指和食指,然后握着他的手写了个林字,“这样拿笔,写字才能好看。”

  林鸿文好奇地问,“这是什么笔,这么奇怪?”

  “英语叫Pen,日本翻译成钢笔”,徐卿之耐心解释道。

  “钢笔?”林鸿文仔细瞧了瞧,“钢做的?”

  “不,我想可能是因为笔尖是金属做的,很硬,所以才被翻译成了钢笔”,徐卿之说。

  “洋人都用这个写字吗?”

  “是啊,携带比较方便。”

  “真是有趣”,林鸿文又写了几个字,才把笔放下,“对了,徐大夫怎么样了?”

  “没什么事儿”,徐卿之笑道,“本来气一会儿也就好了,我一去,倒骂了我好半天,说我没出息,学了半天就知道窝在家里。你说他是不是忘了,明明是他自己让我开春再去找活儿干的。”

  “他说的没错,开春啊,春节都要过完了,还不算开春啊”,林鸿文说。

  “你到底是哪伙儿的?”徐卿之斜眼看他。

  林鸿文笑笑说,“行了,不贫了,跟你说个正事儿。”

  “什么?”

  “周时英托我来当说客,让我务必把你弄去跟他合作”,林鸿文两手一摊,“你怎么想?”

  “有你这么当说客的么?”徐卿之无奈地看着他。

  “我知道你在想什么”,林鸿文说,“你很想尽快的学以致用,但你没有本钱,若是与人合作或者受雇于人,又怕不是志同道合之人,白白浪费了你的学识,我说的对么?”

  “你说的没错,但我和周时英也只见过一面,虽然聊得来,可并不代表他就一定是个志同道合的人”,徐卿之坦言道。

  “那我呢?”林鸿文笑着说,“你觉得你我是志同道合之人吗?”

  “这是自然”,徐卿之说,“但这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,你是你,他是他,就算你们是好友,也不代表……”

  “周时英做生意的钱是我出的”,林鸿文打断了徐卿之,低头掸了掸衣摆上的灰尘,抬眼看他,“我才是布行的老板。”

  徐卿之目瞪口呆地看着他,看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,“可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钱?”

  “我爹和我大哥陆陆续续地给过我好几次钱,最后一次,他们好像知道自己要出事一样,给了我五十两。其实那之前我爹就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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